【財新網】(記者 黃榮)深圳有望成為國內首個為數據權益正式立法的城市。
近日,深圳市人大常委會發(fā)布《深圳經濟特區(qū)數據條例(征求意見稿)》(下稱“人大征求意見稿”),明確提出自然人對其個人數據享有人格權益,并確立處理個人數據的五項基本原則,即合法正當、最小必要、公開透明、準確完整和確保安全。
相較于2020年7月由深圳市司法局發(fā)布的征求意見稿(下稱“司法局征求意見稿”),經過人大常委會二審確定的人大征求意見稿出現較大幅度修改。
司法局征求意見稿首次提出“數據權”概念,認為數據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數據自主決定、控制、處理、收益、利益損害受償的權利。(詳見《財新周刊》報道《大數據交易困局》)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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